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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情人節,我還在屏東,她還在員林,我買了張往員林的
車票,準備去找她。
早上她要當義工,沒辦法約她,忍著心裡的渴望直到了中午,
中午一到,在火車站假裝說要跟同學出去打球,打了通電話給她問她在
幹嘛,她說她在外面挑毛線,要送毛衣給同學,我一聽,乖乖不得了,
這樣子時間算一算好像太晚了,而且我這樣不聲不響的過去會不會打擾
到她呢?我好猶豫。我好想馬上飛到員林去跟她說我好想她,我想抱抱
她、想親親她、想給她一個驚喜,將近下午一點,如果我馬上衝過去找
她,這樣算不算是個瘋子?
我徘徊在屏東火車站,手中握著兩個禮拜前買的自強號1030
火車票,看了一下手錶,1:48,離2:16的開車時間剩不到半小時,我來
來回回,走走停停,始終無法做下決定。
最後,還是沒有搭上那班通往幸福的列車,我目送著它離去,
像一艘載滿遊客的輪船,將我的愚昧載往來時的季節。別問我為什麼
不坐上那原本屬於我的位置,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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