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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跟你借的幸福,是今天以後的回顧,

說忘記只是掩人耳目,我在人潮中漸漸失速。」


台灣的女歌手,我真正喜歡的不多,蔡健雅是其中一個。

還記得第一次聽到她的歌時,我還沒什麼感覺,僅僅只是覺得還不錯。

就算是分手之後遊蕩在腦海裡的雙棲動物,也依然不算迷戀。

我忘了是怎麼一回事,似乎是某一個聽見Norah Jones的午後,

音樂輕巧的換上Tanya的嗓音,聽過了無底洞、夜盲症,而後我愛上了。


這是怎樣的音樂呢?我常常會把蔡健雅跟Norah Jones連在一起,

雖然一個是深夜悠悠,一個是午後慵懶,

但卻都在不同的時間地點,觸動了我心裡某一塊奇妙的角落。


初聽見「在人潮中漸漸失速」這樣一句歌詞時,我還頗感彆扭,

失速這一詞,配起來總有些難言的詭奇之處。

但最近的我,卻愈來愈能體會到,所謂的在人潮中失速是什麼滋味。


喔,千萬別誤會,這與孤單寂寞完全扯不上關係,

我只是覺得自己對人生有了更深一層的體會。

哈哈,這聽起來好像七老八十的老頭子會說的話,

為了保持年輕,我就不繼續說了。


我還是覺得,我的人生如果少了那麼一點瘋狂,那怎麼可以呢?


也太奇怪了,這種格格不入的感覺,

是誰推擠著誰?


琴弦會不會再次染血呢?我還蠻擔心的。

不過痛歸痛,如果真的這樣子,倒是也有一種熱血激昂的感覺(?)

We can fight everything.


剪了頭髮,這樣會不會好一點?

換了裝扮,這樣應該會好一點。

我要搬家了,lab開始暴動,味道不明的事件準備要開始,

前景似乎一片看好,塞滿的是誰的時間?

我可以掌握的,只有現在。


我不喜歡總是在一些問題上打轉,還有更重要的,不是嗎?


掩人耳目,掩人耳目。

肩頭的擔子,還不能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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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affin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